毫不夸张地说,老楚几乎探究过所有省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核定办法。就“老办法”而言,绝大多数省份基本上都是一个套路,只有黑龙江独树一帜。
不信,看看下面某网友分享的《地直机关公务员(参公)退休审批表》(以下称审批表)。
审批表
那么,黑龙江的“老办法”是怎么来的?与其它省份(以吉林为例)的“老办法”相比算出来的预发养老金待遇(退休费)是高还是低呢?
一、审批表主人公基本信息
坐标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男,1965年5月出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2024年8月退休,退休时的职级为四级调研员,级别档次为15级9档,工作年限41年。之所以退休年龄为59岁3个月,可能是公务员经审批后提前退休。
二、主人公(退休时)现行工资合计
1.职级工资
1720元(四级调研员)
2.级别工资
3966元(15级9档)
3.生活性津贴
1321元
4.工作性津贴
984元
5.艰苦边远津贴
1495元
6.住房提租补贴
1001.13元
7.警衔津贴
0元
8.基础绩效
1100元
9.现行工资合计
=职级工资+级别工资+生活性津贴+工作性津贴+艰苦边远津贴+住房提租补贴+警衔津贴+基础绩效
=1720+1379+1321+984+1495+1001.13+0+1100
=11587.13(元/月)
10.说明
因主人公退休时尚未开展2024年7月起的新一轮基本工资标准调整,故本审批表中的职级工资和级别工资系执行2021年10月施行的基本工资标准。
三、主人公2014年9月30日在职工资标准
用主人公退休时的职级级别对应2014年9月30日执行的在职工资标准。
1.职务工资(当时没有职级的叫法)
590元(四级调研员对应2014年9月的县处级非领导职务)
2.级别工资
1379元(15级9档)
3.警衔津贴
0元
4.2014年9月30日在职工资标准
=职务工资+级别工资+警衔津贴
=590+1379+0
=1969(元)
四、主人公退休后每月领取(退休费+津补贴)金额合计
1.基本退休费
=2014年9月30日在职工资标准×计发比例
=1969×90%
=1772.1(元/月)
说明:计发比例根据本人工作年限确定,工作年限35年及以上的为90%。
2.历年增加的退休费(项目)
(1)2014年
460元
(2)2016年
390元
(3)2017年
254元
(4)2018年
244.97元
(5)2019年
221.85元
(6)2020年
220.4元
(7)2021年
194.1元
(8)2022年
190.85元
(9)2023年
196.04元
(10)2024年
158.18元
(11)历年增加退休费合计
=460+390+254+244.97+221.85+220.4+194.1+190.85+196.04+158.18
=2530.39(元/月)
3.(津补贴)项目
(1)退休费补贴
98.45元
(2)独生子女补贴
98.45元
(3)警衔津贴
0元
(4)退休生活补贴
2754元
(5)艰苦边远津贴
850元
(6)住房提租补贴
1008.2元
(7)津补贴合计
=98.45+98.45+0+2754+850+1008.2
=4809.1(元/月)
4.退休后每月领取金额合计
=基本退休费+历年增加的退休费合计+津补贴合计
=1772.1+2530.39+4809.1
=9111.59(元)
五、主人公按照吉林省的“老办法”,退休后每月领取金额
1.主人公按照吉林“老办法”的相关参数
(1)退休时职务对应2014年9月职务工资
590元
(2)退休时级别对应2014年9月级别工资
1379元
(3)退休时职务(四调)对应2014年9月生活性补贴
2350元
(4)艰苦边远津贴
850元
注:主人公所处的大兴安岭地区为艰苦边远四类区,艰苦边远津贴=2015年在职标准×85%=1000×85%=850,吉林无四类区。
(5)保留地方补贴
135元
(6)退休时职务(四调)对应吉政办发[2015]37号文增加的退休费标准
460元
(7)截至退休上年度(2023年)的累计工资增长率
1.314
(8)老办法计算比例
90%
2.按吉林老办法退休后每月领取金额
=[(退休时职务对应2014年9月职务工资+退休时级别档次对应2014年9月级别工资)×老办法计算比例+退休时职务对应2014年9月生活性补贴+艰苦边远津贴+保留地方补贴+退休时职务对应吉政办发[2015]37号文增加的退休费]×截止到退休上年度的累计工资增长率
=[(590+1397)×90%+2350+850+135+460]×1.314
=7315.17(元)
六、结语
1.与吉林省同职务职级、级别档次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刚退休时用到的老办法相比,黑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领取的预发养老金要多一些。
2.经常看到黑龙江的朋友发文说自己重新核算后的养老金比之前到手的养老金少了,根本原因就在于黑龙江用的“老办法”计算出来的预发待遇往往会比理顺养老金时用“新老办法对比”或“新办法”计算出来的养老待遇可能还高,当然就会出现个别人养老金“不增反降”的现象了!
